专家辅助人制度,你了解吗?
在诉讼中,有时会涉及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比如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争议等,这些问题往往需要专业知识才能理解和判断。这时候,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法庭就可以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参与诉讼。
什么是专家辅助人?
专家辅助人,是指在科学、技术以及其他专业知识方面具有特殊的专门知识或经验,根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委托或法庭指定,向法庭就案件审理中的专业性问题陈述意见或进行说明的人员。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及行政诉讼程序中都有关于专家辅助人的规定。
专家辅助人制度有什么好处?
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以帮助当事人充分有效地完成诉讼活动,提高诉讼质量。当事人可以通过聘请或委托具有相关知识或经验的专家辅助人出庭,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从而更好地表达自己的主张和立场,增强自己的说服力。
(2)可以帮助法院更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提高裁判水平。法院可以通过听取和询问专家辅助人提出的意见,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样可以避免法院对某些复杂或新颖的专业问题缺乏足够的了解和判断能力,导致误判或拖延审理。
(3)可以促进科学知识在社会中的传播和普及,提高公众素养。通过专家辅助人制度,可以让更多的普通公众接触到科学知识和了解一些专业问题的原理和方法,从而提高自己的科学素养和判断力。
专家辅助人制度怎么运行?
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运行,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专家辅助人的资质要求和选择原则。专家辅助人应当具有与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相关的知识或经验,能够对案件事实进行科学、客观、合理地说明或解释。专家辅助人应当具有一定水平的学历、资历或声誉,能够证明其掌握相关知识或经验的程度和深度,增强其陈述意见的说服力。专家辅助人应当保持中立和公正,不受当事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或干扰,不为当事人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意见,不利用自己的知识或经验误导法庭或对方当事人。专家辅助人应当准备充分,提前了解案件情况和争议焦点,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按照法院的要求和规定出庭陈述,遵守法庭纪律,恰当地回答法庭或对方当事人的询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2)专家辅助人的申请程序和出庭方式。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专家辅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专业领域、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出庭的目的、内容和理由。当事人还应当提交专家辅助人的同意出庭证明或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如果准许申请,应当同时通知专家辅助人,并告知其出庭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如果不准许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准许的理由。专家辅助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庭,并随同申请其出庭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一起入座。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专家辅助人可以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专家辅助人可以参考相关的证据材料,但不得擅自查阅案卷。专家辅助人可以接受法庭或对方当事人的询问,但不得参与对鉴定意见质证或者就专业问题发表意见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3)专家辅助人的责任和保护。专家辅助人作为诉讼的辅助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庭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履行以下责任:如实陈述自己的专业意见,并承担保密义务、赔偿责任和违法责任。专家辅助人作为诉讼的参与者,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出庭权、质证权、发表意见权、知情权和尊重权。
总之,专家辅助人制度是一种有利于当事人、法院和社会的诉讼制度,它可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帮助法院更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帮助社会更广泛地传播和普及科学知识。我们应当积极支持和推广这一制度,让科学技术在法庭上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