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鉴定标准最新的版本 危废包括哪些

77次 2024.06.17

    危废鉴定即危险废物鉴别,是指依照一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进行判断、识别,从而确定待鉴别的物质是不是危险废物的活动。危险废物鉴定报告能够对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物理化学特性等方面做出科学判断,从而为危废的处理提供理论依据。


    危废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废包含的范围有:


    1.废物:化学反应废物、医疗和制药废物、有色金属废物、石棉废物、废活性炭、表面处理废物等。


    2.废液:化工废液、废酸液、废碱液、重金属废液、废油、废焦油等。


    3.废品原料:废化工产品、废医药产品、废农产品和医药产品、废电池产品、废包装产品等。


    4.污泥:金属污泥、化工污泥、农药污泥、表面处理污泥等。


    5.粉尘:有色金属粉尘、化工粉尘、石棉粉尘、焚烧飞灰等。


    危废鉴定标准最新的版本


    一、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鉴别。


    二、HJ/T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包括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鉴别。


    三、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本标准规定了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


    液态废物的鉴别,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鉴别。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分类。


    对于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不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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