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指令检测 项目介绍
2006年5月2日,欧盟通过了第98号新电池指令草案,同年9月6日,新电池指令2006/66/EC开始实施,同时废除原有的电池指令(91/157/EEC)及其修订条文(98/101/EC和93/86/EEC)。各成员国必须于2008年9月26日前将新电池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例。中科检测熟悉欧盟电池指令法规要求,可开展电池指令检测,帮助中国企业合规进入欧盟市场。
电池指令检测 指令范围
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碱性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纽扣电池、铅酸电池等。
电池指令检测 限量要求
检测项目 | 参考限值 | 豁免产品 |
汞(Hg) | 电池、蓄电池0.0005% | 钮扣电池的汞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2% |
镉(Cd) | 电池、蓄电池和钮扣电池0.002% | 报警系统、医疗设备及无线电动工具所用的电池及蓄电池除外。 |
铅(Pb) | 电池、蓄电池和钮扣电池0.004% | 报警系统、医疗设备及无线电动工具所用的电池及蓄电池除外。 |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于2008年9月26日生效,限量要求如下:
1、任意电池或蓄电池,无论是安装在其他设备中,汞含量不得超过0.0005%;
2、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包括已经安装在其他设备中的,镉含量不得超过0.002%;
3、备注:所有限量要求针对的是整个电池的含量,而非均质材料。
电池指令检测 标识要求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欧盟电池指令标识要求
1、所有电池需要加贴划叉的带轮垃圾桶标识;
2、如电池、蓄电池中含有汞含量超过0.0005%/镉含星超过0.0Q2%/铅含量超过0.004%,需要在垃圾桶标记下标注超标物质元素符号,且面积至少为垃圾桶标志的四分之一;
3、便携式和汽车电池及蓄电池还需要标注电池容量。
服务优势
1.国科控股旗下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2.丰富的政策解读、行业调研及实战经验。
3.与相关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长期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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