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综合利用评价 项目意义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和有关规定,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以及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规模化、绿色化和可持续发展。
固废综合利用评价 基本条件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企业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被评价企业为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
(2)被评价企业为依法合规设立;
(3)被评价企业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另外,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可委托评价机构对利用其固废的企业进行评价,以此申请暂予免征环保税的优惠政策。
固废综合利用 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技术规范;企业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是否符合目录要求;企业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企业物质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满足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核算要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物料衡算过程是否准确;需要评价的其他情况等。
固废综合利用评价 服务流程
1、企业:资源委托评价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现场核查—>获取评价报告
2、评价机构:接受委托—>资料收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报告编制—>技术评审—>报告交付—>记录保存
3、评价机构将评价报告报备评价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固废综合利用评价 服务优势
1.国科控股旗下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2.丰富的政策解读、行业调研及实战经验。
3.与相关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长期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