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公共卫生检测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提交“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是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 招待所作为公共场所,都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公共卫生检测,向卫生局提供每年的公共卫生检测报告,中科检测具备开展招待所公共卫生检测相关资质,可以点击右侧在线人工客服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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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公共卫生 检测介绍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个人)必须通过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并检测合格,才能获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中科检测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证检测、续证检测,可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以报告形式体现出来并具有一定法律效应的,最终出具的报告则被称为“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提交“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是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 招待所作为公共场所,都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公共卫生检测,向卫生局提供每年的公共卫生检测报告,中科检测具备开展招待所公共卫生检测相关资质,可以点击右侧在线人工客服进行咨询。

招待所公共卫生 检测项目

室内空气: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收性颗粒物、照度、噪声、新风量、风速、空气细菌总数;
用品用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招待所公共卫生 检测标准

GB/T 18204.2--201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HJ 583-2010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GB/T 18204.2--201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 18204.2--201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T 18204.3--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 3.3 细菌总数自然沉降法
GB/T 18204.4.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

招待所公共卫生检测 服务优势

1.拥有众多先进仪器设备并通过CMA/CNAS资质认可,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检测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


2.科学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每个服务环节的高效运转。


3.技术专家团队实践经验丰富,可提供专业、迅速、全面的一站式服务。


4.服务网络遍布全球,众多一线品牌指定合作实验室。